电话:021-5038-9058
律师热线:135-0177-2234
美国新专利法会帮助还是伤害小企业?
来源:上海律师网作者:时间:13-05-13
在我们出版的一本小型企业指南中,Eilene Zimmerman记录了美国50多年历史上最彻底的一次专利体系改革,去年九月份《美国发明法案》实施。企业家和小企业家希望通过专利体系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,如今他们才刚刚开始了解改革带来的变化,而这些改变将持续18个月,直到2013年3月。
其中引起热议的一个变化就是先申请原则。在《美国发明法案》实施之前,谁先发明谁就拥有专利权,即使用“先前技术”:那些陈旧的草图、笔记本、学术论文和模型等档案。但从明年开始,谁先申请,专利权就归谁所有,这一改革将使美国体系与欧洲相统一。
美国加利福尼亚ElliptiGO公司合伙创始人Bryan Pate表示,这一改变将迫使他的公司尽早申请专利,即便在还未准备好的情况下。该
公司生产一种通过椭圆运动产生驱动的自行车(实际上是一种可以上街骑的椭圆锻炼器械)。据了解,该公司约有3000名客户,年收益500万美元。
Pate先生和Brent Teal早在2005年就酝酿出这款健身器械,但是随后14个月当中他们都没有去申请专利。Pate先生说:“我们需要时间来体验、验证观念。如果当时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,那么比我们人员壮大、资金雄厚的公司会提前听说我们的行动,然后捷足先登,赶在我们之前去申请专利。倘若我们赶在他们之前申请以阻止他们,我们有可能得到一个不那么有价值的专利组合。”
上一篇:郑州专利联合执法显成效